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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以完成项目为前提得到公司股份的,没有出钱,可是大股东叫我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签署合伙协议,这个对我有利有弊?我是不能出钱的我是以完成项目为前提得到公司股份的,可是大股东叫我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签署合伙协议,这个对我有利有弊?

综合法律 2019-02-13 16: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
  • 在设立公司前,各股东基于确保公司顺利设立、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等因素考虑,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保障各方的利益。尽管这类股东间自己制定并签订协议,通常都是有效的,但是某些情况下,合作协议也可能会无效,从而损害各股东的利益。
      合作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个人合伙协议怎么写?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年龄__,住址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ls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略)  __年__月__日
  • 关于股份协议 的有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出资到公司,就不能退出股份。
      
    2、股东如果不愿意再继承作为该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公司收购其股权。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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