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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买了一个电动车,销售跟我说能跑120公里,但是实际上不能,请问我可以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0-13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所购买的东西若不想要了是可以进行退货处理的,但是要先与商家进行协商,网购的商品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当事人给车辆退保时,一般需提交退保申请书、保险单原件、保险费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其中退保申请书需写明退保原因和时间。此外如果保险单原件丢失的,需要进行补办,不然不给退保。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 如果属于质量问题,是可以退货的。在购买时,三包政策有规定,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退款服务。但如果不是质量问题,一般是不会准予退货的,具体可与商家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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