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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与其他两个人一起合伙开了公司,后来退股了并签订了退股协议将股份转让给他们两个,协议写明签字后即为转让完成之日,转让后我不再承担股东义务与责任。可现在对方迟迟不去工商变更,加上他们后来经营问题,导致公司欠下很多债务。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这些债务是不是对我会有影响;如果影响到我该如何应对,我是不是可以根据协议起诉他们,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

股权转让 2022-10-13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新股东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公司债权人向新股东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承担责任,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你好,请问是什么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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