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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房子是哥哥的名字,但是父母盖的,我结婚一直居住,房子是谁的。

离婚 2022-10-13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是当事人的名字,当事人的哥哥是否有继承权分按如下方式确认:
    (一)若该房子为父母所给且已经办理过户,视为赠与,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
    (二)若户主去世后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哥哥可以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不是房本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房本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房子是婚后以夫妻财产购买的,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般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通常就认定房子是谁的。但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根据房子存在的共有关系、赠与关系、继承关系等情况,不一定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比如,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即便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房子如果是共同所有的,房产证上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属于共有人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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