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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因男方经常欠债等问题想要离婚,男方在没有经过女方的同意下将房子贴出买卖,但是女方仅凭微薄工资要供孩子上大学,每月还要偿还车贷,男方不给家里一分钱,如果离婚打官司,房子可以归女方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22-10-13 16: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而言,夫妻有无债务和可不可以离婚是两回事,不会影响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债务,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决债务均分。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起诉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如果是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一方主张债权。《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房子有债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屋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并且继续还房屋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当事人不想承担债务的可以要求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逃避债务的有效方式,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当事人在离婚后仍然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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