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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去世6年,留有一处房产,是和我继母的婚后财产,请问我有没有居住权?以及房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19-03-12 08: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在结婚时对财产有约定的,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没有任何约定的,按照规定,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个人归个人,共同均分。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 你好,
    1、房产属于你们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平均分配;
    2、房产证上面虽然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因为是结婚后所购买的,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分;
    3、婚姻法规定,已满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小孩,哪方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抚养权判给谁,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按其月收入水平的20-30%支付,直到小孩成年;
    4、因为小孩一直随你抚养,根据感情而定,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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