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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钱,目前没有能力偿还被起诉了会怎么样

债权债务 2022-10-13 1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他人欠钱没还,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会受理。起诉的条件是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欠人钱无力偿还被起诉的话,会被法院判决在一定期限内还款。如果在此期限内还是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划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动产或不动产用于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欠债无力偿还被起诉会被判决偿还欠款。无力偿还属于暂时情况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已经失去偿还能力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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