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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想让我干了又想我自动离职所以我我没有办离职手续就走了),两个月后我发生了重大疾病,过了有一年半时间恢复好了想找工作,一看社保还在原公司继续交着,我需不需要给原公司钱,去下一家公司社保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14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不干了之后,单位经办人会帮已辞职员工办理停保业务,此时劳动者可自行选择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保费享受医保待遇,等待进入新的单位后,由新单位统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者从公司辞职后,用人单位不会再为职工缴纳社保,社保会出现断交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个人参保的,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公司没交社保,不可以立马辞职走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应当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离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不补缴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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