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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想寻问离婚诉讼案,现在法院已经进行过调解对方说离婚可以但是他提出要我给他好几万才行。我家人说没办法只能等过几个月立案再撤诉后,还要再等6个月再向法院诉讼那法院才判离婚?是这样的吗?我想寻问离婚诉讼案,还要再等6个月再向法院诉讼那法院才判离婚?是这样的吗?

离婚 2019-01-27 0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原告起诉后,法院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再次起诉,法院应该受理,离婚案件除外,不予受理,要在第一次撤诉六个月后重新起诉,实际上还是第二次起诉,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或依法判决。见: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
    1、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
    综上,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 1.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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