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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学校集体户,但不是大学那种集体户,是中专那种集体户。现在身份证到期了,派出所说集体户的不给换身份证,户口让迁回原籍,原籍说我结婚了迁不回去,落婆家需要无业证明和无房证明,但身份证到期了,开不了任何证明,我该怎么办派出所说集体户的不给换身份证,户口让迁回原籍,但身份证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2-08 12: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该前提下,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起诉状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参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  
    2、要求解除当事人双方的“同”居关系,并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权等,做出判决(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  
    3、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迁户口证明只能在当事人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申请领取,不能异地受理,其他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流程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三、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但是实际上派出所一般都不收回原证。现在办理的是指纹身份证,办理时要求持证人亲自到现场接受指纹采集,领取时要求持证人亲自接受指纹核对。别人代替不了。原身份证到期后自动失效,乘飞机坐火车时可以作为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凭证。

  • (一)申报范围: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 ;
    (二)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填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公安机关提供);
    3、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安机关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
    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居民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
    (四)办理期限:换领居民身份证为一个月;
    (五)收费标准:申换领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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