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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本人是在广西梧州市工作的,但因为公司总部是在深圳的,所以公司给员工的劳保福利都是是按深圳的社保福利享受,现在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从2015年1月9号到2018年1月8号,我和公司明确了不再续签合同,希望合同到期后可以到深圳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我也查过深圳领取失业保险的相关资料,其中有一条规定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我现在有点搞不明白怎样公司才会出示这个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可是公司的劳动合同写明,不愿意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所以公司主管叫我在2017年11月底自己提出离职报告!我现在不明白这个书面形式应不应该写?应该是什么时候写和提出,是写离职报告还是怎样写其他报告?我应该怎样写才能保障自己顺利办通手续领取失业金!谢谢希望合同到期后可以到深圳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我也查过深圳领取失业保险的相关资料,所以我现在有点搞不明白怎样公司才会出示这个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

保险纠纷 2019-05-21 13: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你要跟社保局说明合同到期是公司不愿续签,并非你本人不愿续签。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和一张一寸的照片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的就业局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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