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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事故追尾,后车全责,是不是可以让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

交通事故 2022-10-15 0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应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情况,受向赔偿义务人主张赔偿因本次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等。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应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情况,受向赔偿义务人主张赔偿因本次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赔偿折旧费。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肇事者要赔偿对方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所以折损费的索赔没有法律依据,肇事者可以不予赔偿,但是对于车辆被撞给车主带来的财产损失,车主可以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按照损失发生的市价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 撞车后折旧费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由一方车主赔付,而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汽车折旧费不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不会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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