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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分居半年多,我们平时感情不是很好,但是我在外面又跟别人生了一个小孩,现在我老公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0-15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可是找不到对方的,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基于其配偶下落不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只要申请通过,当事人便可以此为由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已经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需要自行或委托他人收集证据的,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经法院调解无效,且根据收集的证据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我不想离婚,但是被对方起诉了,当事人可以准备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关键因素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还没有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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