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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挖机在干活中碰断空中电缆线烧坏了别人家的电器谁付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0-15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电线杆砸伤人属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如果电线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对此负责。如果有其他责任人的,在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工地上请挖机出了事故,一般应当由请求挖机进行工作的当事人对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但如果开挖机的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由双方共同承担。此外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施工挖断电缆的处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需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自己的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等。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财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依照财政收入收缴的规定上缴应当承担或者被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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