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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朋友用我的房子在贷款公司坐了抵押贷款,利息很高,他现在还不上,法院要执行,房屋的价格并不够抵债款,这样还会执行我的其他财产吗?还有要求法院执行以后,利息还算吗请问我朋友用我的房子在贷款公司坐了抵押贷款,这样还会执行我的其他财产吗?还有要求法院执行以后

债权债务 2019-05-09 14: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平台,是民间个人借贷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p2p贷款利息高的问题,根据《民间借贷法》,年利率低于24%(相当于月息2分),法院支持;在24%-36%(相当于月息3分)之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事后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显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 1.一般按合同中约定利息来算,如果约定的利息显然高于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应视为高利贷,高出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最高也就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你们找人向法官通融一下,现在大多数最终利率是在2-3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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