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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一起返还财物纠纷的案件中作为被告被起诉,原告在诉状中把我的名字写错,而法院就以这个错误的名字给我发了传票,我该应诉吗?可否要求法院撤案,重新立案审理?

诉讼 2022-10-15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最后等待开庭信息,按时到庭就好。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你好,收到法院传票可以请律师应诉,也可以自己应诉,需要准备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按时提交到法院,并按时参加开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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