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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了7年了,一直烂尾应该怎么寻求法律帮助?

房产纠纷 2022-10-15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的房屋成了烂尾楼,要主张损失可以先去办理房屋产权证,然后保留购房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首先,购房者可以先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房屋是否刊出。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遭遇烂尾楼纠纷,当事人可以催告,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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