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年前看中一个品牌加盟,联系到总部,总部说该品牌不对四线城市加盟,说有另外一个城市加盟商正好要转让,不如接手他的,这样我们也可以开这个品牌,于是我们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上明确写了加盟费是36万,并且盖章,都是三方承认的,可是今年我们让总部出具加盟费每笔钱的花销,总部只给了十几万的一个费用明细表,而且财务表示并没有这么高的加盟费,于是我们找到了当时总部经办此时的老总,这个时候他又含糊其辞的不承认,说有可能那个时候转让人确实多收了我们钱,请问这样的事,我应该找谁索赔我多交的钱?

连锁加盟 2022-10-15 13: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

    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2、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雄安新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