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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欠我120万现金(分很多次借的),之前写过借条,但是到期没有还给我。现在没钱,只能把时间延期,请问应该怎样重新写借条,才具备法律效力。谢谢

债权债务 2022-10-15 1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到期重写,原借条一般不需要保留,可以在重新签订的借条中加以说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借条的,其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以及还款的方式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条到期没还可以不重写,保留原件。经协商一致可以重写,重新写借条和原借条包含的内容并无差别,主要在借条上要借款人重新写明还款日期,签好名。不断更新还款日,可以使有效诉讼期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借条到期没还钱,不需要重新写,可以保留原件。如果经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重写,重新写借条的写法与原借条的写法并没有太大差别,主要在借条上要借款人重新写明还款日期,签好名即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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