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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原在一个私人老板店里上班,上了两年多,这两年多既没有给我们买社保也没有买医保,就在11.17号,老板说不用来上班了,当天就把工资给我了,但是过了10几天后,老板说还有账目不清楚,叫我把账目补清楚,请问这个我是必须得退回去吗?

劳动纠纷 2022-10-15 1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一饭店上班,老板不给工资的处理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多种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如果劳动者能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则申请劳动仲裁能要回工资。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劳动者就可以按照单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劳动者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主张的,则可能不能要回其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可以向原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可以追回,公司可以起诉员工主张不当得利。如果是在职员工,和员工说明,在下月工资中扣回就可以。如果已经离职了,收集证据向追回。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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