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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六千,假设胜诉,但法院执行不了。还有必要上诉吗?

综合法律 2022-10-15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5000,如果被起诉并且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的,会被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法律规定中追讨欠款上诉后,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对借钱不还丧失了胜诉权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上诉状和能够支持自己的债权主张的相关证据,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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