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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几个经常在一起的朋友,在镇上喝酒,各自回家,有一个骑摩托车在半路上自己摔倒,脑出血当场死亡,其他人负什么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0-15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醉驾出车祸,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如果有劝酒的行为并把对方安全护送回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一起喝酒的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朋友若因醉酒留宿当事人家中不料中毒身亡的,应当由下毒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不小心误食了有毒物品的,则由物品的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如果朋友是与本人一起喝酒的,那么本人有照顾的义务,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喝酒死亡,其他人一般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其他人有以下几种行为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1、强行劝酒引发疾病甚至死亡的;
    2、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者家中;
    3、对于醉酒者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等危险行为未加以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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