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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带着二个小孩,一大一小,大的15岁女孩,小的5岁男孩。多年来丈夫的感情一直不好,考虑到二个小孩,就没有过离婚的想法。现在想要离婚了,可男方却以死相挟。为此她很痛苦,一方面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另一方面却又不想因此给身边的人带来伤害,请问她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0-15 1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赔偿婚姻中的无过错一方,有过错一方应当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除了上述赔偿外,在双方离婚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时,夫妻都想要孩子的,那么双方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己方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岁的,可以询问孩子的本人意见,然后综合各面的因素,决定孩子由谁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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