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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人离婚,是婚后财产,两个人的名字,协议时,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付给女方一万块钱,但那一万,在协议上写着,还没有还清!现在要复婚,房子并没有过户,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怎样才能让房子和之前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 2022-10-15 2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永远还是属于一方所有,并不能自动地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就无权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夫妻之间如果在结婚以后另外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一方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这套婚前的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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