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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四岁半,属于残疾,不能自理,抚养权在女方那里,也一直都是女方照顾。女方照顾孩子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如果走法律程序,让法院判的话,抚养权可以归男方么?归男方的可能大么?

离婚 2022-10-16 0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女方的情形有:
    1、子女未满两周岁,且女方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情况;
    2、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议女方抚养,或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方抚养;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自愿与女方生活,且女方具有扶养能力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有: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一定会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在以下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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