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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昨天晚上我驾驶机动车,在路上正常行驶,有一辆电动车,在由右面挂掉我的反光镜,然后我装在他车的后部,电动车主头部有擦伤。嘴里带有酒气。我问他你是不是喝酒了。他也承认喝酒了。这样的事故,我占多少的责任?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昨天晚上我驾驶机动车,在路上正常行驶,是不是喝酒了。这样的事故,我占多少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2-20 0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酒驾,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认定为酒驾。
    2、醉驾,达到或超过80mg/ml的,认定为醉驾。
    3、酒驾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
    4、酒驾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
    5、如果发现,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内禁驾。对每一个驾驶员来是,酒驾是造事的开始。醉驾就是噩梦的根源。
  •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中,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先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法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将精神损失费等损失是不主持的。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方法:
      
    1、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2、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协商解决。
      
    3、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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