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伤三个月,工伤认定书已下来,厂里说要半年才可申请工伤鉴定,我的手伤现在很稳定了!无需去医院,我说现在申请鉴定,厂里要我自己申请,我想问一下那鉴定的费用是自己出还是厂里出?谢谢!

工伤赔偿 2022-10-16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申请以下工伤赔偿项目: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鉴定以后,如果劳动者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则一般一两个月内能获得赔偿。劳动者或单位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在其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就会发给工伤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