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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他和妻子离婚车楼都是妻子名字

离婚 2022-10-16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贷款买房,离婚时发生财产纠纷的案件有很多,但情况却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情况:夫妻一方是产权人,且是婚后购买或是接受赠与或其他方式获得,有房屋所有权证,且与他人无产权争议,不存在就房产产生的未清偿银行贷款。按婚姻法相关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分割。
    第二种情况值得注意,有些房产,虽是有产权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这样的房产如果分割就应该就此房产现价值减去存在的债务贷款再分割。第三种情况,如夫妻在婚后购买一房产,但由于当时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购买时是与男方的另一亲属共同购买的,产权是夫妻双方与这个亲属共同拥有,这样的房产虽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房产或是其他财产,但涉及到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此类案件当事人可对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规定,考虑通过析产诉讼,确定有关夫妻双方所占的份额,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 离婚房产存在贷款的,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时,将房子的所有权和房贷一并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由产权所有人偿还,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婚前按揭房,并且登记的是个人名字,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一起还贷的,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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