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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伙人,伪造合同

合伙企业 2022-10-16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在合伙合同上没有盖章的,一般不属于诈骗,合同订立人的签名是同样具有法定效力的。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合伙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拒绝盖章同时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方能构成合同诈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合伙合同上没有盖章不属于诈骗,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上签名同样有效。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合伙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拒绝盖章同时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方能构成合同诈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一方根据自己利益伪造的(单方签订的)、无中生有的属虚假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假合同一般表现为以高额回扣作诱饵,在假合同的签订中,欺骗方往往在很多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等,遇到这类问题全力受损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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