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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不认识的人吃饭,他喝过酒死了,负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0-16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若在饭店喝酒喝死,饭店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当事人喝酒出事了,酒桌上的人实施了以下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起喝酒的人明知当事人有疾病不能喝酒还劝酒的;当事人不喝,同桌喝酒的人仍劝酒的;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当事人酒驾或者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喝酒死人同桌人如果具有先行义务行为,如劝酒、灌酒等,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如果是喝酒者自己不听劝阻、执意喝酒的,则同桌人不承担侵权责任,由受害者自己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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