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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新来的员工想离职,问老员工公司是啥工资待遇啥情况,然后老员工把之前只干了十来天就离职老板同意跟他工资的人后来又反悔不跟的人的聊天记录,然后导致想离职的员工离职,老板觉得老员工透露公司信息扣押老员工所有工资算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16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没有权力扣留员工的档案。如果员工与单位解约的,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转移档案和社保;如果单位扣押员工的档案的,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给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员工离职,公司扣押私人物品的,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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