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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钱,四年多了,一直不还,是不是应该起诉他,可是借条已经超过两年,还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2-07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里没有这一条。
    你说的2年指的是诉讼时效。借条有还款期的,还款期满,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如果2年诉讼失效期满,你去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借款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的,法院会判决你败诉;对方不抗辩的,法院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法院会判决你胜诉。

  • (1)借条日期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你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
    (2)你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你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你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可能被法院驳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你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你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要求其从催告还款期届满之次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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