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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年前借的高利贷,现在还能追回多还部分吗?没有欠条了,只有转账记录。当时借了好多家,欠条当时基本都是打的2万5,实际到手一半。半年多时间最终还了四五万。利息约定当时两毛五,记录都有,是否能追回

债权债务 2022-10-16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以前放高利贷时有违法行为,在追诉时效内,是可以追究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果放高利贷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例如在放高利贷时有胁迫、殴打、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情况,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高利贷的利率,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借了高利贷,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该部分利息无效;但是未超过的部分还是要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1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被认定为高利贷,法律规定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可以不还,但是未超过的还是要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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