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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找到故意躲起来的人。他欠我钱,现在人联系不上,也不知道他在哪

债权债务 2022-10-17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寻找躲起来的欠债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欠债人失踪。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
    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欠款人跑了躲起来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债权人要找躲起来的欠债人的,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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