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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姐姐95年动迁过,分得一套房子,后来把房子卖了,户口迁到我的公租房里,实际也没居住在里面,我是承租人,现在她起诉我要分动迁款。请问律师她能分到吗?

房产纠纷 2022-10-17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主不给动迁款当事人可以与户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通过诉讼要求分割拆迁款、主张户主返还侵占部分,法院文书下达后户主拒绝返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动迁款分割应考虑的问题:
    (1)房屋的性质和来源。
    (2)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同住人或者应安置人口,都有权利主张动迁款的分割。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面积还是安置人口因素补偿。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 一般无权分割动迁款。动迁款分割标准中,其中一个判断标准是: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只有是同住人或者应安置人口,才有权利主张动迁款的分割。所以,没实际居住的的人无权分割动迁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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