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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被诈骗16.6万,对方被抓,判了五年,法院判决对方退赔给我16.6万元。

因对方被关,我至今一块钱都没有收到。我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知道该怎么做?该准备什么材料,去法院找哪个部门?强制执行后对方如果还不给我钱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22-10-17 1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判刑后无力还钱的处理办法: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犯诈骗罪被判刑,对于无力缴纳罚金或还钱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且行为人诈骗违法所得赃物也应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诈骗罪的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被执行人期满不缴纳的,则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但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则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少缴或者不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的生效证明及移送执行表,以及原被告基本身份证明在一审法院立执行案件,法院立案后会分到具体的办案法官手中,后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后会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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