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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孩子七个多月判给男方,现在才八个多月,我想拿回孩子的扶养权,什么条件下可以

离婚 2022-10-17 15: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条件:
    (1)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孩子愿意与自己一起生活,不愿意同对方生活。

    (4)自己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5)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父亲或者母亲要满足提供的环境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才能拿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是:

    1、直接抚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直接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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