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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22-10-17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撤回申请是申请人遵循自己的内心意愿主动放弃复议请求,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欺骗、威胁、强迫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撤回申请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即标志着行政复议活动结束,如果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不满意,应当通过其他法律渠道解决而不能要求撤回申请。



      撤回复议申请是申请人的权利,但也应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复议机关准许后撤回申请生效,行政复议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 收集证据,向上级部门投诉
  • 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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