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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租客没有交清物业费,我们现在租物业不让装修合理嘛?

合同纠纷 2022-10-17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交付后,业主一直未装修入住,仍需要交物业费。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房屋交付后,业主一直未装修入住的情况下,也是需要交物业费。房屋已经交付,不管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可以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装修未住,业主拒缴物业费不合理。虽然业主未入住,但物业方已经按照相关约定对于公共区域进行了管理和维护,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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