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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欠我钱无能力偿还,判决生效后,我能不能申请法院执行他的耕地?

债权债务 2022-10-18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债可以执行土地,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 如是已经起诉的,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要提供债务人财产的线索,否则将难以执行。 如未起诉,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达成其他解决方式也可以。
  • 追讨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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