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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家KYV?上班??后来因为店里的事情打架?进去??现在出来了??想问一下?我们当时的老板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呢

劳动纠纷 2022-10-18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引发的打架,由职工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单位是不需要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结伙斗殴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工人因私人原因打架老板一般不需要赔偿,老板有教唆帮助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需要赔偿;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打,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老板需要支付一定程度的工伤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员工是因个人纠纷而发生殴打的,由双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原则上没有法律责任;但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被殴打的,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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