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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了我三十万元,因为是多年朋友,未写借条,之后两夫妻离婚财产几乎全部协议归妻子所有,因为是丈夫开口借的钱但夫妻是知情的之后因为我催要丈夫给我打了借条,但现在其丈夫称没钱不还,但有一点,两夫妻离婚后现在又在一起生活但未复婚,我能主张两夫妻婚姻期间财产抵偿吗

离婚 2022-10-18 0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配偶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这个问题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生活或经营所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对于是否为夫妻的共同债务或者夫或妻一方的债务,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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