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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省外住院医疗贫困户怎么报销医疗保险

劳动纠纷 2022-10-18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医疗报销只是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与是否为贫困户以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没有关系。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贫困户住院不是全报销,一般只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二十三条
    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项目,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 外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为携带诊断书、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单、病例复印件等材料到异地的报销定点医院或社保机构报销,如果该异地可报销的,直接在异地报销,不能报销的,携带上述材料回参保地报销,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医院或社保机构进行结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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