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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离职扣上个月工资

劳动纠纷 2022-10-18 1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旷工扣上个月的工资当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明显已经不是对于劳动者的惩戒,而是借题发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旷工后自动离职的,上月工资会给。但如果劳动者旷工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该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职员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旷工多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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