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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病重,在娘家人挑唆下借了高利贷,丈夫不在身边而且丈夫也不同意借钱,这个时候由娘家出面替妻子借下的债务,怎么办??这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2-10-18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给自己的配偶看病算夫妻共同债务。当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重大疾病时,从夫妻间相互扶助的角度,夫妻因看病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借的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决定了做生意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就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生病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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