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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甲方转让乙方一家快递网点分部。双方当时达成共识。乙方已付款。甲方在收款完成也让出经营权,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已跟租的店面重新签合同完成。甲方也积极配合交接,跟甲方上级公司也通报了转让乙方。也已同意可以签合同。在乙方经营11天后说什么实际与当时说的不符????说没有签合同不算数要求退回转让费????这个甲方要怎么做

知识产权 2022-10-19 00: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转让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受让方交付的转让费一般不能要回,要回的需要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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