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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地受伤回本地住院治疗,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2-10-19 0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保人员意外受伤,如果医疗费用等在报销范围内的,农村医疗能报销;对于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是5万~8万元(含8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等费用如果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范围之内的,都可以报销;如果超出的,则由参保人员自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合作医疗意外伤一般报销。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不在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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