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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每月给1000元抚养费,此后孩子需要上早教每年7000,女方让男方出一部分钱,男方不出钱,合理吗?

离婚 2022-10-19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离婚抚养费一般可以双方向通过协商确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的数额予以计算,协商不成时,请求法院判决。判决依据的计算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男女双方离婚抚养费一般可以双方向通过协商确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的数额予以计算,协商不成时,请求法院判决。判决依据的计算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后女方如果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那就不用给抚养费,如果女方不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那么就需要给抚养费。孩子抚养费是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支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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