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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地方开了店铺,只卖一个产品A,但是隔壁店铺比我大,我卖这个产品一个月后,他也卖这A产品并附带其他产品,并将A产品降价到1元,写在牌子上挂在我与他的门面之间。想知道他是否涉嫌违法,是否恶性商业竞争,能否让他把这个牌子去掉,或赔偿我的损失。

知识产权 2022-10-19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损害程度较轻,行为人只用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了行政法规规章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的,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 要求其出具补偿方案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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