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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欠我15000元打了欠条,可是到期未还,现在都过了1年多了,我想起诉他,该怎么起诉

债权债务 2022-10-19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债权人可根据欠条向债务人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欠条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欠条而无法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因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要起诉他人欠债不还,需要由债权人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且债权人起诉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则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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